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3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苏瑞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盛光能”)本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及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江苏瑞盛光能向兴业银行盐城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盐城分行”)申请项目融资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得超过57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之日,江苏瑞盛光能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担保无反担保
● 逾期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之日,上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殊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江苏瑞盛光能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请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2023年9月27日,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瑞盛光能项目建设需要,江苏瑞盛光能向工业银行盐城分行申请项目融资,总金额5.7万元;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5.7万元。如果主要债权是分期偿还的,则应在每个债权担保期间分期计算,担保期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本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和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3年为江苏瑞盛光能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6.0万元。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担保预计金额有效。本担保在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2023年3月18日和2023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预期的公告》(公告号:2023-011)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34)。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瑞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1MA7EPYLEXF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6日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瑞
注册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山路50号4号楼509-23号
主要办公场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山路50号4号楼509-23号
江苏瑞盛光能是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要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和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和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租赁;电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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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盛光能没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仲裁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江苏瑞盛光能向工业银行盐城分行申请项目融资,与工业银行盐城分行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5.7万元。保证期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担保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执行证书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 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等费用。
此外,江苏瑞盛光能与工业银行盐城分行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人同意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品抵押给抵押权人,担保主合同债务人按时足额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满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没有资源转移或利益转移。江苏瑞盛光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以有效控制其日常业务活动的风险和决策,及时控制其信用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苏瑞盛光能的担保符合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江苏瑞盛光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经营管理,不会给公司和股东带来风险。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13,452.68万元(贷款到期或结清后解除的担保金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和项目建设情况,对外担保主债余额为523万元,074.36万元,占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18.61%。
除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桃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南百强)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元、452.67万元(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2021年9月13日发布的公告,公告号:2021-121),上述公司外部担保总额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实际担保主债余额为2000.00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和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保和贷款担保:(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较大,通常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和风机设备。为确保融资业务的顺利处理,促进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向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提供股权、房地产、土地、设备的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为适应风力发电机组的大规模发展和我国海上风力发电发展的全面加快,公司建立了部分海上风机和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为确保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和合同收入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经营业务采取了“滚动开发”的总体战略通过滚动发展总体战略,公司将控制股票资产的总体规模,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充分发挥资本投资效益,降低外部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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