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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号:2023-095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过通讯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7日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下列议案,形成下列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解除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查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特别是2022年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监事会同意解除441只有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573、600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第四个终止限制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措施、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措施(修订)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号:2023-09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是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满足终止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41人
● 限售股总数为29、573、600股
● 公司将在办理相关终止限售申请手续后,在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份终止限售及股份上市公告。
内蒙古伊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利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四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取得成果,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终止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有关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简述
(一)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是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是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公司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152、428、000股限制性股票,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50%,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二)实施激励计划
1、2019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调整的议案》及其摘要〈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的投票权。
3、2019年9月9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中公布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截至宣传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和宣传说明》。
4、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年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议案等议案,并于2019年9月28日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自查报告》。
5、2019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内蒙古伊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所有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调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数量。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80人调整为478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总额保持不变,仍为152、428、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并发布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验证意见》。
6、2019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
7、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2019年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实际认购过程中,5个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计划授予的2.2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但未认购的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2019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一个不再具有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份共4.17万股。公司监事会审查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监事会同意在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审查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监事会同意在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4.6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0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和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1、2020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公告》。
12、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离职,四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资格,计划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5.87万股。公司监事会审查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监事会同意在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果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取消限制性股票激励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成果。符合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制条件的人数为468人,相应的终止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239、200股。公司监事会审查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终止限制性股票,特别是2019年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监事会同意终止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0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6、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7、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个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资格,计划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447200股。公司监事会审查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监事会同意在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3.8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21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1、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条件成果的议案》。2020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58名激励对象符合终止限售条件,相应的终止限售股数量为30049200股。公司监事会审查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终止限制期,特别是2020年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监事会同意终止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2021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3、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资格。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785、600股,但未解除限制。公司监事会审查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监事会同意在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4、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5、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8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6、2022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7、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果的议案》。2021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47名激励对象符合终止限售条件,相应的终止限售股数量为29、749、400股。公司监事会审查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特别是2021年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监事会同意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合格激励对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8、2022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9、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计划回购取消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制性股票426600股。公司监事会审查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监事会同意在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0、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公司关于回购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31、2023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32、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公司关于回购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由于个人原因,三个激励对象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资格,计划回购和取消145200只限制性股票,该限制性股票已被授予但尚未解除。公司监事会审查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监事会同意在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3、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34、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1.8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5、2023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36、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离职,三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资格,计划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206400只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审查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监事会同意在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7、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激励计划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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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果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四个终止期限为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终止期限的比例为20%。
公司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的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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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解除限售数量:29,573,600股
(二)解除限售人数:441人
(3)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售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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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次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条件进行了审查,经核实,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额、资格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已经取得成果。
经考核委员会批准,董事会工资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售。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解除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条件成果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终止限制期终止限制的条件取得了成就。441人符合终止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相应的终止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573、600股。
董事会同意终止限售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成就。
七、监事会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查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特别是2022年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监事会同意解除441只有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573、600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第四个终止限制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措施、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措施(修订)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伊利股份的终止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取得终止限制条件;本次终止限制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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