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8日
(2)股东大会地点:滨化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于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刘洪安、苏德民因故未能出席会议;
2、该公司有6名监事,2人出席,监事韩晓、刘清华、陈磊磊、闫进福因故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芳出席会议;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提案名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提案名称:公司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议案4是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2.议案5、6、7.关联股东于江、任元滨、滨州及宜工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滨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阶段的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回避表决。
第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黄心瑞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滨江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滨江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滨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今年会官方app在线 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传播内容仅以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我们会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邮箱:Jubao_404@163.com,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astonwilson.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今年会官方app下载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