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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部分ETF
新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3年12月2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深圳证券交易所ETF的一些新销售机构为认购和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新的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及相应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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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以自2023年12月25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相应基金的认购、赎回等业务,各基金认购赎回业务的处理状态以各自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认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和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处理也应当按照各自的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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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股份
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始停牌
暂停认购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信召开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的公告》,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ETF,场内简称:粤港澳大湾区ETF,基金代码:159983,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会计票日为2023年12月26日,审议《关于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的议案》。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自会计票据日(2023年12月26日)开盘之日起停牌,自当日起暂停认购业务。本次会议议案通过的,基金不再恢复交易,不再恢复认购业务。本次会议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布本基金的恢复和恢复认购业务安排。
如果会议通过,基金将在决议生效的下一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7日)作为最后一个操作日,自最后一个操作日起,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不再申请认购、赎回业务和二级市场交易,请注意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经理的网站(www.ChinaAMC.com)或致电基金经理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了解和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其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发售机构的公告
自2023年12月25日起,投资者可在华泰证券有限公司办理华夏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联接基金(基金简称“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ETF发起联接”
自2023年12月25日起,投资者可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华夏上证科技创新板100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认购业务(基金简称“华夏上证科技创新板100ETF连接”,A类基金股份代码:020291,C类基金股份代码:020292)。
销售机构可以支持认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具体业务处理流程和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处理也应当按照各自的规定执行。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已在公司的官方网站上(www.ChinaAMC.com)投资者可以登录公示查询。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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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也可以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或登录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应承担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回报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的基础上,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合理判断市场,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其部分开放式基金
武汉农村商业行为代销机构新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12月25日起在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办理部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认购业务,各基金业务的开放情况按照各自的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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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或暂停相应业务或限制,请遵守相关公告。投资者在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相应基金相关业务的金额限制、规则、流程和文件,请遵守上述基金招股说明书或更新、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处理也应遵守其规定。
二、咨询渠道
(1)武汉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367;
武汉农商银行网站:www.whrcbank.com;
(2)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公司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已在公司网站上公布,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表现及其净值水平并不能预示其未来的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回报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的基础上,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合理判断市场,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上证基准做市国债交易开放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公告
2023年12月25日,华夏上海基准做市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该基金的简称:基准国债,扩张证券的简称:基准国债ETF,证券代码:51100。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分股和替代成分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2.71%,投资组合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十二月二十五日十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TF的一部分
新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3年12月2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ETF新增销售机构为认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新的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及相应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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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以自2023年12月25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相应基金的认购、赎回等业务,各基金认购赎回业务的处理状态以各自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认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和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处理也应当按照各自的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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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认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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