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山东东宏管业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
(2)股东大会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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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山东东宏管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立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金龙出席了会议,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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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名称:提交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全权处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有效期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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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投票议案表决
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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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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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议案1和议案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3.01为累积投票议案。
2、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3、本次会议的议案3.01为普通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的议案由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晓燕、胡鑫
2、律师见证结论: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发布的《关于山东东宏管业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2023年山东东宏管业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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