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亚光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6日
(2)股东大会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八路558号公司行政楼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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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陈国华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超群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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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2、本次审议的所有议案都不涉及相关股东的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
律师:黄青峰,舒颖超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性;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由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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