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95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
(2)股东大会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0层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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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海先生主持,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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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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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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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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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股东审议通过。
提案2为特别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黄心瑞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程邦达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程邦达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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