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上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
3.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时间:
(1)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0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4年1月8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北辰时代大厦,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中选择一种投票方式。股东账户通过上述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主持人:孙晓强女士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1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144、376、417股,占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61.4490%。
其中,现场投票的6名股东代表137、475、988股,占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58.5121%。
5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6、900、429股,占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2.93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7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9、465、699股,占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4.0288%。
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2、565、270股,占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1.0918%。
5名通过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代表6、900、429股,占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2.9369%。
8.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晓强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都出席了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和表决如下:
议案1.00 关于修订的审议〈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0 关于修订的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审查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通过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议案3.00 关于修订的审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审议结果:通过
议案4.00 审议《关于部分募集项目完成并永久补充营运资金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
■
中小股东的表决涉及重大事项:
■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姚培华、马秀梅律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如《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鸿合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合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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