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 iOS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北塔1801,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公司董事长夏柱兵先生委托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隆华先生主持会议,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任顺英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提案2和提案3是涉及特别决议的提案,已获得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司慧、张永
2、律师见证结论:
安福科技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召集、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今年会官方app在线 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传播内容仅以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我们会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邮箱:Jubao_404@163.com,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astonwilson.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今年会官方app下载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