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是被否定提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 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8月4日
(二) 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栋楼 上海市奥浦迈微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会议室
(三) 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由老总肖志华老先生组织,大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表决方式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 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 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企业整体执行董事参加此次大会;
2、 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公司监事梁欠欠、郭传阳参加此次大会,公司监事李江峰因个人工作计划无法参加此次大会;
3、 董事长助理倪亮萍女性参加了此次会议;企业整体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企业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会。
二、 提案决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1、 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 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 提案名字:《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 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 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 以上提案1-3为尤其决议提案,已经从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数量三分之二以上一致通过。
2、 以上提案1-3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3、 公司股东肖志华做为激励对象,为关系公司股东,故对提案1、2、3回避表决。
4、 企业2023年7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3)。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梅女性做为征选人往公司股东对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公开招募委托投票权,截止到征选时长完毕,独董李晓梅女性没有收到股东投票权委托。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方达律师所
侓师:陈婕、李怡垚
2、 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上海方达法律事务所觉得: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此次股东会决议工作的人员资质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奥浦迈微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示序号:2023-026
上海市奥浦迈微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消息知情者买卖公司
个股状况的自检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上海市奥浦迈微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奥浦迈”或“企业”)于2023年7月18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提案,并且于2023年7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有关公示。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下称“《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等行政规章的需求,企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此次激励计划”)实施了必须的保护措施,对此次激励计划的内幕消息知情者展开了备案。
依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企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看,企业对此次激励计划的内幕消息知情者在此次激励计划公布披露前6个月(即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下称“自纠自查期内”)交易企业股票情况进行自纠自查,详情如下
一、审查的范畴与程序流程
1、审查对象是此次激励计划的内幕消息知情者及激励对象(下称“审查目标”)。
2、此次激励计划的内幕消息知情者均登记企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审查目标在自查自纠期内交易股票情况进行了查看确定,然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审查目标交易企业股票说明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八名审查目标在自查自纠期内交易企业股票,主要因素系其个人根据对二级市场交易状况自己分辨所进行的实际操作,则在交易企业股票期内,除企业公布披露的信息外,并没有知晓企业筹备此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故未存有运用内幕消息开展股票交易情况。亦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向泄露此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因素等信息或鉴于此提议其交易企业股票,没有运用内幕消息买卖交易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兼老总、经理肖志华老先生于2023年6月29日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集中竞价方式加持10,000股公司股权,主要是基于他个人对企业未来前景的自信及长线投资使用价值的肯定,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刊登于上海交易所页面的《关于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18)。经公司审查,以上买卖交易要在此次激励计划所涉及内幕消息产生以前所发生的,故未存有运用内幕消息开展股票交易情况。肖志华老先生亦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约定的限购时间内不出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在此次增持股份后起码6个月不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没有进行内线交易及短线炒股,没有在比较敏感期限内交易企业股票。
三、结果
企业在筹备此次激励计划事宜环节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严苛限制了接触到了内幕消息工作人员的范畴,对接触到了内幕消息的有关公司员工及中介服务及时了备案,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企业首度公布此次激励计划有关公示前,没有发现存有内幕消息泄漏的情况。
经核实,在此次激励计划议案公布披露前六个月内,没有发现此次激励计划的内幕消息知情者运用此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消息开展股票交易的举动或泄漏此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消息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奥浦迈微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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