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3322号)审批,向特定对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55,845,145股新股上市,股价为每一股rmb7.89元,募资总额为rmb440,618,194.05元,扣减有关发行费(未税)rmb6,605,685.93元,募资净收益金额为434,012,508.12元。以上募资及时状况早已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认证,并对其出示《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12),已经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方法。
华创证券作为本次公开增发的承销商,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合锻智能开展持续督导。详情如下:
一、承销商自上市企业发售证劵起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概况
二、承销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查的现象
依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承销商对合锻智能2022年持续督导期内在上交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过后审查,对合锻智能信息公开文件信息内容包括文件格式、履行法定程序进行了检查。承销商觉得合锻智能信息公开情况和具体情况相一致,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企业存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其他一些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其上海交易所有关标准要求需向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汇报的事宜
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其他一些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其上海交易所有关标准要求,合锻智能2022本年度销售业绩亏本且利润总额同比减少超出50%。华创证券对于该事项展开了重点监督检查,实际详细《天风证券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且营业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除了上述事宜外,本持续督导期限内,合锻智能不会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其他一些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其上海交易所有关标准要求应向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报告的内容其他事宜。
保荐代表人:洪运杰佟玉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公章)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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